2025年,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省第八次党代会、省委八届历次全会、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贯彻落实全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会议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统筹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紧扣加强人力资源开发利用主线,全面做好稳就业工作,积极稳妥推进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加强人事人才工作,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兜牢民生底线,进一步加强效能政府建设,为实现“十五五”良好开局打牢基础。
一、构建高质量充分就业政策体系,确保完成就业目标任务
突出就业优先导向。把高质量充分就业作为海南经济社会发展优先目标,促进财政、货币、产业、价格、就业等政策协同发力,探索建立就业影响评估机制,构建就业友好型发展方式。强化产业发展协同,支持发展吸纳就业能力强的产业和企业,在推进实施“两重”“两新”特别是扩大政府性投资中,聚焦项目建设所需,发挥好创造岗位、吸纳就业的带动作用。深入开展高质量充分就业专项行动,城镇新增就业17万人以上,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在5.5%左右。
支持市场主体稳岗扩岗。发挥国有企业和海南自由贸易港重点产业园区就业引领作用,用好税费减免、担保贷款、资金补贴等政策,引导市场主体更好履行稳岗扩岗社会责任。用足海南自由贸易港政策,降低市场主体制度性交易成本,促进更多新增注册市场主体实际运营,创造更多高质量就业岗位,带动更多人口就业。建立就业市场需求分析会商机制,保障重点企业用工,深入挖掘就业增长潜能。
完善重点群体就业支持体系。拓宽就业渠道,稳定政策性岗位招录规模,实施“三支一扶”计划。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攻坚行动,发挥高校青年人才就业服务站作用,开展“海南学子 就在海南”留才行动,举办百场校招活动,开展政策宣讲、岗位对接、就业指导等服务活动不少于100场。落实“1131”就业服务,开展海南创业服务活动暨“源来好创业”对接服务季活动。高校毕业生毕业去向落实率、留琼率保持稳定。培强做优“椰字号”劳务品牌,放大劳务品牌效应,扩大劳务输出规模。提升劳务输出组织化程度,完善海口、三亚、儋洋经济圈劳务协作机制,加强跨省劳务协作,农村劳务带头人、致富能人、乡村匠人“三支队伍”人数超8000人。持续开展“晴天行动”,加强对大龄、残疾、较长时间失业、农村低收入人口等群体的帮扶。完善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
支持创业带动就业,落实创业服务政策举措,优化创业培训,建强创业导师队伍,稳定创业担保贷款发放规模。推进双创示范基地、创业孵化基地、众创空间、科技企业孵化器等各类创业载体建设,举办创业服务专项活动,配合举办海南省“科创杯”创新创业大赛。
优化提升就业服务质效。持续完善“就业驿站”管理制度,打造“家门口”就业服务站、“15分钟”就业服务圈,健全标识统一、布局合理、服务规范、运行高效的基层就业公共服务网络。促进人岗对接匹配,开展“10+N”就业服务专项活动,组织专业化、行业性、分区域的招聘活动,提高供需对接质效。打造全省统一的“智慧就业”服务体系,建立全省统一的就业信息资源库和就业公共服务平台。
二、推进制度改革,健全社会保障体系
稳妥有序实施延迟法定退休年龄改革,落实病残津贴等改革配套政策。深入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达763万人。适当提高退休人员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金。持续巩固困难群体基本养老保险应保尽保成果。完善并落实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政策。规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省级管理。持续扩大企业年金、个人养老金覆盖面。巩固完善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省级统筹。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和工伤保险费率。落实大龄领金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政策。修订《海南省城镇从业人员失业保险条例实施细则》。
深入推进职业伤害保障试点工作,扩大职业伤害保障范围,推行“小伤”快认快支,提升职业伤害保障经办服务质量。深入推进工伤保险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试点工作。持续扩大工伤保险覆盖范围,推动建立统一工伤认定裁判标准府院联动机制。加强全省劳动能力鉴定管理。
加强基金安全规范管理,推进社保基金管理巩固提升行动任务落实,动态更新行政监督重点事项实施清单。持续开展社保基金安全警示教育活动,加强社保基金典型案例通报和风险提示。推动社保基金重大要情查办整改工作。做好养老保险基金委托投资工作。
三、加强人事人才工作,激发用人主体和人才活力
打造技能人才成长政策链。完成“技能自贸港”三年行动,2025年新增技能人才8万人以上。建设一批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新建5个省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25个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推进中国(海南)技能人才综合发展基地建设。加大技能强企支持力度,全面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深入实施“新八级工”职业技能等级制度,支持企业开展特级技师、首席技师评聘工作,推动企业自主评价提质扩面。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以案促改工作。畅通技能人才职业发展通道,推动企业自主开展技能人才评价。推进技工教育高质量特色发展,促进产教融合,培养更多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健全职业技能竞赛体系,统筹开展全省行业职业技能竞赛,组织参加第三届全国职业技能大赛。
实施“技能照亮前程”职业技能培训行动。面向市场需求加强职业技能培训,重点开展高校毕业生、脱贫人口、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技能培训,积极开展养老、托育、家政等生活服务业从业人员技能培训,广泛开展新业态从业人员技能培训,开展补贴性技能培训10万人次以上。
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继续完善人员聘用、岗位设置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提升科学化、规范化水平。紧扣科技创新要求,为高校、科研院所等放权松绑。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加强监督指导,提升工作成效。
完善人才工作服务体系。继续落实好海南自由贸易港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实施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诚信评价,开展人力资源服务行业交流活动。配合实施各类引才专项,持续开展系列招才引智活动,进一步强化人才服务保障。
进一步规范全省评比表彰和创建示范活动,统筹开展省部级以上表彰奖励推荐工作,落实表彰奖励获得者待遇。
四、完善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扎实推进共同富裕
加强企业工资宏观指导调控。健全企业薪酬调查制度机制,及时发布企业工资价位信息和企业工资增长指导线。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加快构建以技能为导向的薪酬分配制度,推广运用技能人才薪酬分配指引,以技能人才为重点积极推行工资集体协商。
五、聚焦提高治理效能,努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加强协调劳动关系工作。持续开展区域和谐劳动关系高质量发展改革创新试点工作,推进基层劳动关系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健全完善特殊工时等审批备案管理制度。加强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扩大新就业形态就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范围。
提升调解仲裁效能。推动建设调解仲裁办案系统。加强调解仲裁队伍、基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和多元处理机制建设。推行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裁决书公开。修订办案补助办法。加强争议源头治理,指导推动用人单位提高争议预防和内部解决能力。深化调解仲裁与诉讼衔接。
清理整治欠薪,开展欠薪“清零行动”。聚焦劳动就业维权,纠治就业歧视等突出违法问题,开展人力资源市场秩序治理等专项执法行动。组织开展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加强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公布、欠薪失信名单管理。
六、提升公共服务水平,打造群众满意的人社公共服务
全面推广社会保障卡居民服务“一件事”,深化一卡通应用,推进社会保障卡在轮渡、民政、教育等领域应用。持续推进数字人社建设。持续做好人社政务数据共享工作。做好部省数据联网上报工作。动态调整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
出台《海南省社会保险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体系》。出台公共就业、职业技能培训、人力资源服务、劳动关系等基本公共服务标准。
七、做好综合性基础性工作,强化工作支撑
组织开展《海南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落实情况自评。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加强人社政策宣传解读,举办全省人社法治知识网络竞赛。推动出台《海南自由贸易港人才发展促进条例》,探索推进劳动关系领域立法。推进“十五五”规划编制工作。落实营商环境评价指标责任制。加强统计调查工作。
八、强化政治引领,全面提高党建工作质量
强化政治机关建设,确保党中央政令畅通、令行禁止,拥护“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聚魂。巩固拓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成果。推进党纪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激励干部开拓进取、干事创业。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增强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推进自我革命,加强作风建设,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坚决落实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若干规定,深化人社领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整治,持续深化纠治“四风”。加强纪律建设,深入推进风腐同查同治,坚持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持续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