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专业名称及代码、招生对象、学历、学制及证书
1.专业名称:软件技术 专业代码:510203
2.招生对象: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或同等学力者。
3.学历:高职专科
4.学制:全日制三年
5.证书:学生在毕业时需修完规定课程并考试合格,除此之外,学校在专科专业实行“1+2证书”政策,鼓励学生在完成学历教育获得学历证书前,参加教务处培训中心组织的计算机基础培训,在大一学年期间参加培训考证,大二学年期间参加专业技能培训考证,即获得1个学历证+2个技能证书。
二、专业人才培养目标
本专业依据国家职业教育改革精神,契合我国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要求及海南自由贸易区(港)建设对人才的需要,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具有能够从事二维动画制作、三维动画制作、三维智能游戏建模、、数字影视后期合成/网页设计与制作、动态网站设计、数据库开发与维护、移动互联网应用软件开发、软件测试等岗位工作的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
三、专业人才培养规格
1.素质目标
(1)思想政治素质:树立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热爱祖国,热爱中华民族,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职业素质:具有良好的职业态度和职业道德修养,具有正确的择业观和创业观。坚持职业操守,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具备从事职业活动所必需的基本能力和管理素质;脚踏实地、严谨求实、勇于创新。
(3)人文素养与科学素质:具有融合传统文化精华、当代中西文化潮流的宽阔视野;文理交融的科学思维能力和科学精神;具有健康、高雅、勤勉的生活工作情趣;具有适应社会核心价值体系的审美立场和方法能力;奠定个性鲜明、善于合作的个人成长成才的素质基础。
(4)身心素质:具有一定的体育运动和生理卫生知识,养成良好的锻炼身体、讲究卫生的习惯,掌握一定的运动技能,达到国家规定的体育健康标准;具有坚韧不拔的毅力、积极乐观的态度、良好的人际关系、健全的人格品质。
(5)创新创业素质:关心本专业领域的发展动态,具有服务他人、服务社会的情怀;积极参与,乐于分享,敢于担当,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与领导力;掌握创新思维基本技法,具有良好的分析能力、主动解决问题的意识与建构策略方案的能力;思维活跃、行动积极,具有自我成就意识。
2.知识目标
(1)文化基础知识:掌握专业所必备的普通话、英语、法律的基本知识;掌握各类规范文本的编写知识;
(2)技术基础知识:掌握计算机应用、简单维护及互联网应用方面的知识;掌握3d MAX、AE、Pr、PS、DW等软件的基础知识。
(3)专业理论知识:掌握二维动画制作相关知识;掌握三维动画制作相关知识;掌握三维智能游戏建模相关知识;掌握数字影视后期合成相关知识;掌握网页设计与制作相关知识;掌握动态网站设计相关知识;掌握移动互联网应用软件开发相关知识;掌握软件测试相关知识。
(4)人文社会知识:掌握社会主义政治及思想品德方面的相关知识;掌握礼仪与沟通的相关知识;
3.能力目标
(1)通用能力
具有计算机软件技术企业生产初步计划和组织能力;具有学习和运用技术、快速适应相关岗位的能力,能及时了解软件技术专业的前沿及发展趋势。具有交往与合作的能力;具有不断更新知识的能力;具有社会交往、处理公共关系的基本能力。
(2)专业技术技能
掌握计算机软件设计与开发的基本技能与规范,具有数据库的开发与维护的能力;具有移动互联网应用软件的开发的能力;具有对软件进行测试的能力;具有网页设计与制作的能力;具有网站规划开发与维护的能力;掌握计算机系统结构及组成原理;掌握计算机设备维护和维修的能力;具有使用专业软件进行数字图像设计的能力;具有使用专业软件进行三维游戏建模的能力;具有三维动画的设计与制作能力;具有平面动画的设计与制作能力;熟悉并能运用专业软件进行数字视频后期合成的能力。
四、职业面向
专业
名称
(代码) |
所属
专业大类
(代码) |
所属
专业类
(代码) |
对应
行业
(代码) |
主要职业类别
(代码) |
主要岗位类别
(或技术领域) |
职业资格证书或
技能等级证书举例 |
软件
技术510203 |
电子
信息类6102 |
计算机类
65 |
软件
开发
6510 |
信息和通信工程技术
人员
2-02-10 |
计算机软件工程技术人员
信息系统运行维护工程技术人员
动画设计后期剪辑合成技术人员 |
计算机程序设计员
计算机网络管理员
网页设计师
广告设计师
动画设计师
数字视频合成师 |
鼓励学生取得行业企业认可度高的《计算机及外部设备装配调试员》、《网络管理员》、《软件工程师》、《Adobe产品专家认证Photoshop》、《Adobe产品专家认证Photoshop》、《Autodesk 3DS MAX 动画工程师》等职业技能等级(中级或高级)证书,并实现学历证书相应学分和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之间的相互认定与转换,促进学历证书与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互通。